联系我们

联系人:刘经理(先生)

联系手机:15226662172

固定电话:6662172

企业邮箱:1308219891@qq.com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机床母机网上看到的,谢谢!

今日最新资讯
热门资讯
机床母机网资讯
    工业生物质燃烧机生物质颗粒热风炉生产厂家
    发布者:万联  发布时间:2017-06-03 16:37:40  访问次数:47


    生物质木屑颗粒燃烧机80万大卡生物质燃烧机生产厂家

     由于生物质锅炉燃料特性与化石燃料不同,从而招致了生物质燃料在熄灭

    过程中的熄灭机理,反响速度以及熄灭产物的成分与化石燃料相比也都存在较大

    差异,表现出不同于化石燃料的熄灭特性。如上图所示,生物质燃料的熄灭过程

    主要分为挥发分的析出和熄灭,焦炭的熄灭和燃尽两个独立阶段,前者约占熄灭

    时间的10%,后者则占90%,详细熄灭过程如下:燃料送入熄灭室后,在高温热量

    作用下,燃料被加热和析出水分。随后,燃料由于温度的继续增高,约250摄氏度

    左右,热合成开端,析出挥发分,并构成焦炭。气态的挥发分和四周高温空气掺

    混首先被引燃而熄灭。普通状况下,焦炭被挥发分包围着,熄灭室中氧气不易浸

    透到焦炭外表,只要当挥发分的熄灭快要终了时,焦炭及其四周温度已很高,空

    气中的氧气也有可能接触到焦炭外表,焦炭开端熄灭,并不时产生灰烬。
    保养方法
    编辑 1. 为了使生物质锅炉能够持久的安全经济运行,必须在日常使用中,加

    强对生物质锅炉的维护保养。
    2. 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3. 定期对裸露在外的阀门、锁紧螺栓等可活动部位加油,防止咬位。
    4. 脱落的保温层要及时进行修补。
    5. 每年对生物质锅炉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
    安全常识
    编辑 概述
    1. 锅炉是具有高温、高压的热能设备,是特种设备之一,在机关、事业企业及各

    行各业广泛使用,是危险而又特殊的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涉及公共安全,将会

    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

    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使用锅炉应注意以下全事项:
    注意事项
    1. 1、锅炉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安全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2. 2、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取得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

    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

    或者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告知送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

    局备案,告知后即可施工。
    3. 3、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的验收。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合格后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特

    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
    4. 4、锅炉的注册登记。锅炉验收后,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

    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写《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到质量技术监督局

    注册,并申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登记证》。
    5. 5、锅炉的运行。锅炉运行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的持证人员操作,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八项制度、六项记录。
    6. 6、锅炉的检验。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未经安全定期检验的锅炉不得

    使用。锅炉的安全附件安全阀每年定期检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未经

    定期检验的安全附件不得使用。
    7. 7、严禁将常压锅炉安装为承压锅炉使用。严禁使用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

    三大安全附件不全的锅炉


来源:万联
免责声明:机床母机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 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联系电话:0571-87774297。
0571-87774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