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8.5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
8.5.1 备品备件
卖方应按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合同设备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材料规格与原件具有互换性。
8.5.2 专用工器具
卖方应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合同设备的专用工器具及其使用维护说明书,便于合同设备的安装、检修和维护。
8.6 现场试验
8.6.1现场试验
1、试验组织:设备安装完毕后,在验收之前,应现场试验,其中包括现场安装试验,试运行和交接验收。在现场试验期间,供应方对其设备及操作方法负责,采购方主持现场试验,成立现场试验组织,全面负责现场试验。
2、试验大纲:供应方应按工程进度,在开始试验前一个月内提出现场试验大纲,经采购方核准后执行,试验大纲应包括试验项目、试验设备、试验程序、判定标准和试验时间等。
3、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仪表和材料由供应方自备。
8.6.2 试运行
设备安装完毕,经现场安装试验、检查合格后,进行设备试运行。试运行期间,供应方应对其设备及操作方法负责,采购方人员在运行期间由供应方指导操作运行,试验记录由双方工作人员签字,双方共同分析。
8.6.3 试验报告
供应方应负责现场试验组织,并应负责编写包括现场安装试验和试运行在内的全部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提交采购方审查同意,并提交若干份,分发给参加现场试验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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